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营业”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共同为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揭牌
(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1月4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开始接收案件,这是继在北京、上海、广州之后设立的第四个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据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具体包括:跨区域管辖发生在海南省的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海南省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不服海南省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与其他知识产权法院仅受理民事、行政案件不同,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增加了刑事审判职能,实行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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