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中国是最早发现、命名并最早开发经营南海诸岛的国家,也是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管辖的国家。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为中国历届政府长期坚持,并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
中国海南省三沙市上空航拍的七连屿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之前,南海周边国家没有对中国拥有南沙群岛的主权提出异议。这一时期,在南海并不存在争议,南海局势是平静的。
此后,随着海洋资源开发步伐不断加快,南沙海域油气资源的前景引起各方重视,一些南海周边国家开始对中国的南沙群岛的岛礁提出领土要求,甚至派兵侵占了部分岛礁,产生了当前的南沙群岛领土问题。
各国还随着国际海洋法的发展逐步提出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主张,这些主张覆盖的范围有部分重叠,从而产生了南海部分海域的划界问题。
中国政府坚持与南海问题的当事方通过直接友好协商,根据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和平解决有关争议。
2002年,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在DOC框架下,南海问题的有关当事方承诺通过谈判解决争议,保持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在和平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之前,有关各方承诺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努力寻求各种途径建立相互信任,并探讨和开展合作。
2017年5月,在中国贵阳举行的落实DOC第14次高官会审议通过了“南海行为准则”(COC)框架草案。2018年8月,各方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单一磋商文本草案。
2019年7月,单一磋商文本草案完成第一轮审读。2021年8月3日,中国-东盟(10+1)外长会上正式宣布,“南海行为准则”前言部分已达成初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