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全文
2002年11月4日,中国和东盟国家政府代表在柬埔寨首都金边郑重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南海问题上签署的首份政治文件,确立了“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谈判和平解决争议”等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多年来为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宣言》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