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公布“裁决”,确认其所谓“管辖权裁决”,错误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错误否定南沙群岛的整体性,执意裁定南沙群岛所有“高潮地物”均为“岩礁”。
同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强调菲律宾提起仲裁违背中菲协议,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违背国际仲裁一般实践,指出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
同日,中国政府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重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7月13日
中国政府发布《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再次强调: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仲裁裁决”的影响。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反对且不接受任何以“裁决”为基础的主张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