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国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对外发布《菲律宾南海领土主张的历史法理批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回顾梳理菲律宾领土边界的形成过程,分析其历次扩张领土范围的意图与尝试。《报告》指出,菲律宾意图突破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条约所限定的领土边界,将其扩张至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做法缺乏基本的史实依据,且明显违背有关领土取得的国际法规则,不具备历史法理基础。
菲律宾历史上的领土边界是如何划定的?菲律宾为支持其南海领土主张提出的一系列“依据”是否符合国际法规则?菲律宾的非法行径对二战后国际秩序和现行国际法体系又会造成怎样的影响?为此,南海之声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罗欢欣,《报告》执笔人、中国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曦笛,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中国研究所前副所长张添财进行分析解读。
《菲律宾南海领土主张的历史法理批判》报告8日对外发布。摄影:沈湜
南海之声:《报告》认为,菲律宾独立后在南海提出的权利主张,明确缺乏历史基础和法理依据,其不享有南沙群岛任一岛礁和黄岩岛的主权。形成这个结论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陈曦笛:当前,菲方频繁在南海制造事端,同时在外交场合散布歪曲历史和法律的言论,国际社会亟需一份基于可信史料和国际法规则的权威评估,以正本清源。《报告》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一是历史依据,包括三项界定菲律宾领土界限的国际条约文本、美西谈判档案、殖民时期及独立后菲律宾和美国官方出版的大量地图、外交函件和政府公报等;二是法理依据,涵盖领土取得的国际法规则、《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国际条约,以及“帕尔马斯岛案”“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案”等国际判例;三是菲律宾自身的官方言行,包括其宪法条款、法律文件、官方地图和外交声明,这些材料恰恰构成对其当前主张的有力反证。
南海之声:从历史上看,菲律宾的领土边界是怎样划定的?
罗欢欣:菲律宾的领土范围形成于西班牙和美国殖民时期,是由包括《美西巴黎条约》《美西华盛顿条约》和《关于划定英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的边界条约》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也称“国际条约界限”。1935年,菲律宾自治领宪法明确界定其“国家领土”范围就是前述“国际条约界限”。而《美西巴黎条约》中明确界定了西班牙割让的中北部领土位于“东经118°至东经127°”之间,而从该地理坐标上看,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完全是处在菲律宾法定的领土范围之外。此后数十年间,菲律宾与美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国内立法,都一再确认了1935年宪法所规定的领土范围。
菲律宾海岸与大地测量学调查局1968年制菲律宾地图(图片来源:《菲律宾南海领土主张的历史法理批判》报告)
南海之声:近年来,菲律宾在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和黄岩岛主张“主权”过程中,“地理邻近”是其混淆视听的借口之一。在国际法实践中,“地理邻近”能否成为领土主张的依据?菲方不顾国际法规则频繁炒作“邻近原则”,对国际法治和国际秩序带来怎样的冲击?
陈曦笛:“地理邻近”不能成为领土主张的法律依据,这是国际法上的明确结论。国际司法先例已经指出,国际法上并不存在仅凭地理位置邻近即可对岛礁主张领土主权的规则。菲律宾不顾国际法规则频繁炒作“邻近原则”,对国际法治构成严重冲击。若“谁近归谁”的逻辑被普遍接受,领土边界的确定性将荡然无存,国际关系中“领土完整不受侵犯”的基本原则将形同虚设。对公众而言,菲方的炒作意图制造一种“地理即权利”的错误认知,误导国际社会对领土主权问题的理解。
南海之声:《报告》指出,菲律宾以“发现和先占”的理由和所谓“有效统治”等表述,配以《穆里略地图》古地图等一系列“证据”,来强行对黄岩岛提出领土主张。从历史和法理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些“理由”和“证据”?
罗欢欣:为支持其非法主张,菲律宾牵强引用“先占”和所谓的古地图等“证据”。菲律宾提出的所谓“证据”既缺乏官方性,也无准确性,还存在与菲主张相反的信息。《穆里略地图》中的“Panacot”并非当今的黄岩岛,而是对于吕宋岛附近沿海地物的标绘;地图中间的注记指出“北部的三宝颜到卡拉加一带属于西班牙”,表明地图所绘的棉兰老岛南部、苏禄群岛等在此时都尚不属于西班牙,更遑论远在南海的黄岩岛。菲方以此类地图“开疆”,逻辑上显然荒谬。此外,无论是美国官方出版的各类菲律宾群岛地图,还是菲律宾独立后数十年来自己出版的地图,也都将黄岩岛排除在其领土范围之外。
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从来都不是“无主地”。中国最早发现、命名黄岩岛,将其列入版图、实施主权管辖,并对之进行了长期的开发利用,相关史料可追溯到久远的古代,未曾间断。菲方所谓的“有效统治”,在主权归属明确的语境下亦无适用空间。
菲律宾国家地图和资源信息局在1994年10月28日签发的证明信中承认“菲律宾第25号国家官方地图”中显示的领土界限(将黄岩岛标注在领土范围以外)“完全正确并体现了真实状态”。(图片来源:《菲律宾南海领土主张的历史法理批判》报告)
南海之声:近年来,我们看到菲律宾妄图通过所谓“海洋区域法”等国内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菲方这种以“国内法对抗国际法”的行径暴露了其怎样的策略和企图?
张添财:首先,菲律宾政府意图将“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纳入本国法律体系,试图通过“海洋区域法”等为自身针对黄岩岛及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非法主张赋予国内法律效力,并将“南海仲裁案裁决”包装成菲律宾推进非法声索的法律依据。其次,菲律宾将上述“新法”包装为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产物,以此提升自身立场的国际正当性。这套所谓“基于规则”的说辞,得到了美国及其盟友的支持。相关立法体现出菲律宾在宏观战略上向美国靠拢,意在制衡中国在区域内的影响力,该做法存在将争端国际化的风险,会令菲律宾更深地卷入大国博弈,进而给地区和平稳定埋下隐患。
南海之声:近年来,菲律宾在南海持续实施一系列激进行动,这对于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张添财:菲律宾持续对黄岩岛以及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提出非法声索,还不断歪曲历史事实、错误援引国际法,并多次采取挑衅行动。这些行动非但没有促成对话,反而侵蚀互信,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推进具有实质意义的“南海行为准则”磋商由此变得更为艰难。相关负面影响不仅在于政治层面,还持续冲击渔业、航运、能源开发、旅游与投资等领域,阻碍区域经济合作,最终损害区域各国民众生计与发展福祉。
罗欢欣:菲律宾的一系列举动持续误导国际舆论,将其私利追求扩大化,国际化,严重威胁南海区域的和平稳定,成为周边国家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安定因素,也冲击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秩序安排,是对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的藐视和侵害。